北京时代清大科技有限公司“时代清大 SSK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例
申请人因第23827620号“时代清大 SSK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已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其与商标局引证的第20309929号“时代清大”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22741649号“清大”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20101714号“SSK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的所有人共同签署的《共存协议》原件。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鉴于各引证商标的所有人已书面同意申请人在指定服务上在中国使用和注册申请商标,且双方商标尚有区别,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因此,申请商标应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第23827620号“时代清大 SSK及图”商标:
时代清大SSK
申请/注册号:23827620 商标申请日期:2017-04-27 国际分类:41类 教育娱乐
初审公告日期:2018-10-27 注册公告日期:2019-01-28 专用权期限:2019-01-28至2029-01-27
申请人:北京时代清大科技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安排和组织培训班(4102)、健身俱乐部(健身和体能训练)(4105)、安排和组织现场教育论坛(4102)、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4102)、教育(4101)、培训(4101)、辅导(培训)(4101)、学校(教育)(4101)、体育教育(4101)、文字出版(广告宣传文本除外)(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