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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大井拐包子商标被侵权 侵权方被判拆除招牌并赔偿

在六安美食中,包子一直独树一帜。而在六安众多的包子中,无论是在制作技术上,还是在用料讲究上,又当属大井拐包子。它不仅是极具六安本土特色,更是老六安人的共同记忆。

大井拐包子,对六安市民来说并不陌生,今年春天,中央电视台曾经专题报道。最近大井拐包子店法人状告他人侵权一事引起了不少皋城市民的关注,近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大井拐包子胜诉。六安大井拐包子商标被侵权,侵权方被判拆除招牌并赔偿。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六安市大井拐包子店持有“大井拐包子”注册商标,该商标于2009年7月28日注册,被告六安市开发区徐家包子店在变更名称前登记名称为六安开发区大井拐包子店,其以“大井拐包子”的名义经营相同商品达九个多月。

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六安开发区徐家包子店的行为造成了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对原告商标构成侵权,其行为构成不当竞争,应立即停止使用“大井拐”或与其相似让人可能产生误解等字样的招牌,对现有门头招牌于二十日内予以拆除并赔偿六安市大井拐包子店3000元。

近日, 记者在香榭花城这家包子店看到,门面不大,没有正宗大大井拐包子店都有授权编号,店主已经把“井拐”两个字抠除 ,只剩下“大包子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