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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祁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文翼多”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武汉祁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文翼多”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0953855号“文翼多”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已变更经营范围,删除了经营范围中的“商标代理”服务项目,并已取得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请求准予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企业信息作为证据。

  经复审认为,本案中,申请人变更前的经营范围包括“商标代理”服务项目,故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16类海报等商品上,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所禁止的情形。另,申请人变更企业经营范围不能被视为注册障碍消除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第60953855号“文翼多”商标:

申请/注册号:60953855 商标申请日期:2021-11-27 国际分类:16类 办公用品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武汉祁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海报(1606)、书籍(1606)、漫画书(1606)、带有电子发声装置的儿童图书(1606)、图画小说(1606)、百科全书(1606)、图画书(1606)、故事书(1606)、儿童绘画集(1606)、纸(1601)、文件夹(文具)(1611)、书写材料(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