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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竟变成“专利流氓”被刑拘

一男子竟变成“专利流氓”被刑拘

以专利侵权的名义,向多家拟上市公司提出诉讼,得到和解费后再撤诉。上海多家科技公司的负责人李云松,被贴上“专利流氓”的标签。

李云松的家属王千文不认同“专利流氓”的说法。她说,被侵权后提起诉讼,是专利发明者的权利,“和解费”也并非敲诈勒索而来,“你用我的技术你就该付费,这是天经地义的。”

据上海市公安局及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消息,2009年起,李云松用自己经营的公司,申请了六七百项专利。这些专利多数并未实际使用,但李云松经搜索发现如果拟上市企业侵犯专利权,就会“借专利诉讼之名敲诈勒索”。

2018年1月10日,李云松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刑事拘留,次日,其弟弟李云柏被警方刑拘。据上海市公安局消息,李云松的公司没有任何实体业务,其专利大都是模仿其他品牌,技术含量低,营收大部分来自诉讼的和解费。2015年至2017年间,李云松等人以此方法,向4家单位索取216.3万元,实际得款116.3万元。

8月24日,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李云松、李云柏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发明大王”

今年36岁的山东滨州人李云松,在大学期间就是校内知名的“发明大王”。新型冲洗水箱、交叉式折叠自行车、超常寿命电灯……他的多项作品,获得山东省科技协会的奖项,发明的“循环自滤式水族箱”,申请到国家新型实用专利。为此,学校提供了一间实验室,专门供他做研究。

2007年毕业后,李云松来到上海,找了一份撰写专利的工作。两年后,他开始创业,注册了科斗、本星等多家公司,主要做知识产权服务和技术研发。

据李云松家属王千文介绍,公司的技术研发方向是智能家居,如智能遥控器,一个遥控可以控制多个家用电器;再如智能窗帘,可以用电子设备控制窗帘的开合。除此之外,不同设备之间的数据传输,也是公司主要的研究项目。

“一项技术在研发过程中,往往有大量专利产生。”王千文称,项目推进过程中,李云松以个人或公司的名义,注册了大量专利。其申请的专利数量接近1000项,其中400-600项专利拿到证书,公司每年的专利维护费,达到10万余元。

李云松曾提到,专利产生经济价值,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将专利出售给其他公司。2013年,他曾将汽车领域的专利卖给上海一家公司,赚取30多万元。这些年,他一共卖掉100余项专利,每项价格数万元不等。

2017年这一年,依靠手中的专利,李云松的公司盈利三四百万元。李云松供述,收入基本上来源于技术许可和代写专利,其中代写专利收入约占60万元。

另一种方法,是通过诉讼。获取专利后,他会进行市场检索,寻找侵权产品,通过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或并购买他的专利。

李云松供述,2016年至2017年,他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共发起30起左右的诉讼。这些诉讼大部分撤诉,其中有部分和解后撤诉,有些被法院判决败诉,有些还在诉讼过程中,无最终胜诉的诉讼。 

━━━━━“专利流氓”

除掌阅公司,厦门的盈趣公司,杭州的古北公司、鸿雁公司,也在李云松发起诉讼后,与其签订和解协议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并支付钱款。

上述公司被诉时,一家公司在IPO阶段,一家公司处于深圳股市主板上市进程中,还有一家公司则处于融资阶段。

据此,李云松被认为“专挑拟上市公司起诉”。与这四家公司的“诉后和解”,也成为检方指控其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

检方提到,李云松向这四家公司索取216.3万元,实际得款116.3万元。另外,检方提出,四家公司均认为不构成侵权,但为了避免影响上市、融资或担心诉讼成本过高,被迫和李云松签订协议。

据上海市公安局7月26日消息,2017年,部分受访单位向警方反映,近年来,拟IPO(首次公开募股)企业在上市阶段,常收到同行、竞争对手专利权诉讼。不少IPO企业倒在“专利”门前。获悉相关线索后,经侦总队会同浦东分局组成联合专案组,破获上述案件。

2018年1月10日,李云松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浦东警方刑事拘留,次日,李云柏也因此罪名被刑拘。

警方提到,李云松等人储备了六七百项专利,待合适的拟上市企业出现后,再借专利诉讼之名敲诈勒索。其公司没有任何实体业务,营收大部分来自诉讼和“和解费”,而其专利大都是模仿其他品牌,技术含量低。

警方发布的消息指出,由于对此类案件的处置在上海无先例可循,李云松等人的“收益”,是在看似“合法合理”的民事诉讼及庭外和解中产生。于是,警方深入高校法学院及相关司法部门,开展大量调查研究工作。

得出的结论是:李云松的手法,表面是争夺专利权,实质上是一边打官司,一边对企业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企业交出财物,符合敲诈勒索的罪名特征。

李云松因此被贴上“专利流氓”的标签。

对此,王千文并不认可。她说,签订和解协议时并不存在敲诈和协迫,其中有两家公司,是在法院调解下进行和解的。李云松发起诉讼时,也没有专门挑选时间节点,“检方提到的鸿雁公司,并不是上市企业,而且也没有融资历史。”王千文说,与掌阅公司的诉讼,也是在专利得到授权半年后才提起的,“专利授权后,如果想要发起诉讼,通常要购买涉嫌侵权产品、侵权分析、准备起诉资料,所以半年后向掌阅公司提起诉讼,时间上是合理的,并不是专门挑对方上市或融资时起诉。”

袁洋律师提到,“选择合适的公司上市或融资时,提起诉讼,这也是一种策略,本身并不违法。”在真实维权的情况下,即便在维权时机等方面进行有意选择,仍属行使权利的自由,不能认定这一行为具有不正当性。

8月24日,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显示,2009年至案发,李云松申请大量技术领域的专利,未实际使用却通过上网搜索等途径,寻找在生产经营中使用与其相似专利的单位,向法院提起专利权纠纷诉讼,以影响企业经营、上市、融资为要挟,与被诉方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解协议等,迫使对方支付钱款,换取其撤诉或者不再主张权利。

李云松和李云柏被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手段,强行索取公私财物,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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