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嘉可蓝 ZHONG JIA KE LAN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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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因第24239058号“中嘉可蓝 ZHONG JIA KE LA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9681900号图形商标、第9155104号图形商标在主要特征、整体外观等方面有所区别,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上述商标并存,不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第24239058号“中嘉可蓝 ZHONG JIA KE LAN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24239058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19 国际分类:1类 化学原料
初审公告日期:2018-10-27 注册公告日期:2019-01-28 专用权期限:2019-01-28至2029-01-27
申请人:南京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发动机燃料化学添加剂(0104)、防冻剂(0104)、油类用化学添加剂(0104)、汽油净化添加剂(0104)、防冷凝化学品(0104)、燃料节省剂(0104)、气体净化剂(0104)、内燃机抗爆剂(0104)、工业用化学品(0104)、防水垢剂(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