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52371图形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复审案例
申请人因第24052371号【照相机(摄影); 扬声器; 导航仪器; 微控制器; 防盗报警器; 遥控装置; 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 眼镜; 计时器(时间记录装置); 计算机外围设备;】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
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4723202号【验钞机; 复印机(照相、静电、热); 衡器; 量具; 霓虹灯; 录音载体; 眼镜; 蓄电池;】“S及图”商标
第13571096号【报警器; 电铃按钮; 电门铃; 电锁; 电子防盗装置; 蜂鸣器; 铃(报警装置); 门窥视孔(广扩镜); 声音警报器; 烟雾探测器; 】图形商标
第1042058号【计算机; 计算机周边设备; 计算机软件(录制好的); 磁盘; 显示器; 计算机键盘; 光盘; 计算机用打印机; 内部通讯装置; 成套无线电话;】图形商标
第8650037号【闭路器; 变压器(电); 测量装置; 导航仪器; 电池瓶; 电子布告板; 电子防盗装置; 防盗报警器; 个人用防事故装置; 遥控仪器; 】图形商标
国际注册第1009189号图形商标
第6072620号【计数器; 数量显示器; 计时器; 量具; 】“S”商标
第5249443号【计算机; 电话机; 扬声器音箱; 扩音器; 影碟机; 电开关; 照明设备用镇流器; 插头、插座及其他接触器(电接头); 灯光调节器(电); 电熨斗;】图形商标
第8916376号【电池; 电焊设备; 验手纹机; 照相机(摄影); 】“SCHENKER及图”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不构成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经申请人实际使用,该商标与申请人已形成对应关系。经查询,类似本案情况的商标均予以初审公告。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商标使用和宣传推广资料;申请人关联公司业务往来合同、发票等。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在视觉效果等方面尚可区分,不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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